出來跑的,總是要還-談認錯與悔改
「我已經道歉了,還不夠嗎?難道要我死給你們看嗎?」 這句話熟悉嗎?本土劇常用台詞,你是不是聽到已經冷感了,又或者我們的心裡也這樣想嗎?
不只是葉大少,不只是潑糞二煞,還有更多我們的政治人物也做了如此的「身教」,「認錯」實在要列入十二年國教的教綱中,甚至大學也要開一堂關於認錯的教導,因為我們社會從上到下沒有人會「認錯」這件事。
一個人犯了錯,已經道歉了,「還要怎樣」?這種「委屈」我們都非常了解。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這句出自《左傳》的至理名言我們聽了超過2000年,也安慰了我們超過2000年,但時至今日我們仍跟當時的晉靈公一般言而無信。
大家都會犯錯,我又不是不認錯,我就照學校教的,錯了就認錯,所以大家「應該」要原諒我,不是嗎?這是多數人的心裡的「以為」。
事實上,「道歉」,只是最基本的禮貌,這是身為一個人最基本的認知,至於你所造成的傷害該如何彌補,端看你造成的傷害有多嚴重,你放一把火燒了一棵樹跟燒了一片樹林都一樣要道歉,但是道歉完以後,你還是得要繼續面對接下來必須付出的代價,因為代價不一樣。「出來跑的,總是要還。」這句無間道裡的經典台詞用在這裡正適合,對總是要還,只是還多少而已。
我想事件中那些年輕的主角一定在想,為什麼社會輿論要這麼氣憤呢?「有這麼嚴重嗎?」他們心想,那是因為我們實在難以想像,一個「人」怎麼會做出這種事,會有這樣的反應,這已經不是他個人的事,不管讀高中還是大學,這些人是台灣教育制度跟社會教育出來的「結果」,所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他們這麼失控?
是他個人的問題,還是原生家庭的問題,還是教育體系的問題,還是社會的問題?「檢討」、「究責」在台灣的我們恐怕比文革時期的紅衛兵還要會批鬥,而且更是堂而皇之地用社會公器-媒體,進行「集體批鬥」和「人民公審」。最後總是會有人跳出來說:「這個社會病了!」,這往往就是我們最後的答案,是這個大環境的錯,不是我們。
我們絕對相信這些年輕人跟他們的家人一定要藉著這些事件去補修許多家庭學分,社會大眾的反應也提醒他們必須去面對他們在道德上的缺口,但是,整個社會呢?是時候,我們該認真去面對「悔改」這件事了。
「悔改」不只是名詞,也是動詞。 悔,恨也,恨,怨也,《說文解字》是這麼定義這兩個字,當我們發現自己有錯時,我們有「恨惡」那個做錯事的自己嗎?還是只是認為「我只是不小心做錯而已」,要能夠改過必須要「恨惡」那個做錯事的自己,否則你只是敷衍卸責。悔,是第一階段,從思想面去檢討真正的錯誤,你該面對的是「動機」而不是結果,聖經箴言有一句話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找到那個病根你才能治癒疾病,否則只是徒勞。第二階段才是改,真正的身體力行是「改」的實踐,看一個人做的,不要聽他說的。悔改是一個過程,它不只是一種說法,也不是低頭認錯的動作,《馬太福音》有句話說:「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果子就是你的行為,你必須持續運新灌溉這顆果子才會成熟,除了付出代價之外還需要時間淬鍊。犯錯,人人都會;認錯則需要高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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